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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企业 扬尘环保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
2025-07-02 00:00:00

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
苏工地扬尘联席会议办〔2025〕7号


各县级市(区)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领导小组,各有关单位:

为推动预拌混凝绿色生产标准落实,提升扬尘防治工作实效,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、扬尘环保专项督查暨混凝土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》(苏工地扬尘管控办〔2025〕5号)部署,5月7日至12日,市扬尘管控办组织开展了预拌混凝土企业扬尘环保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一、督查基本情况

本次督查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核查、扬尘环保专项督查暨混凝土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》(苏工地扬尘联席会议办〔2025〕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的要求,覆盖全市10个板块,共抽查预拌混凝土企业60家。

二、各地工作情况

各地扬尘管控办均能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,督促辖区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自查自纠,全面落实扬尘环保主体责任;引导企业扬尘加大资金投入、完善设备设施,不断提高扬尘防治水平。其中,昆山市住建局督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生产系统智能化改造,取得较好成效。

三、受检企业情况

本次督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问题:

1.设备设施缺失或老旧破损。一些搅拌楼设备老旧,除尘效果不佳,导致积灰严重。有的骨料输送机未完全封闭,且未在下方设置收储装置,导致骨料散落在地。一些搅拌车下料槽缺少防漏斗。少数液体外加剂桶外缺少防渗漏设施。极少数粉料仓缺少料位控制系统或显示装置。

2.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。一些厂区内原材料或固体废弃物露天存放,且未完全覆盖。有的厂区内未按要求将裸土硬化或绿化,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有积料。个别厂区排水系统不畅,道路大面积积水,出入车辆冲洗不到位。

3.绿色生产管理。部分企业扬尘环保检查记录、整改措施不全面,粉尘监测报告不完善。一些企业未安排长期接触粉尘的人员定期体检。个别企业污水管道未完全并入城市污水管网。

四、通报企业

根据行业专家现场打分结果,并经综合评议,决定对以下企业的扬尘环保情况进行通报:

(一)工作成效较好的企业

1.张家港申昆大成商砼有限公司;

2.苏州望亭华东材料有限公司;

3.昆山建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;

4.吴江市润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;

5.苏州常熟华东材料有限公司;

6.苏州宝鼎玉盛砼业有限公司。

(二)工作情况较差的企业

1.金富荣(太仓)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(太仓市)

存在问题:

(1)搅拌楼主体简单封闭,存在通向大气的敞口;

(2)骨料堆场和配料仓未安装喷淋降尘设施;

(3)搅拌楼称量层收尘装置运转不正常,积灰严重;

(4)未在搅拌机卸料口安装防溅装置,地面积料严重;

(5)固体废弃物露天堆放无覆盖措施;

(6)未配备车辆清洗设备;

(7)车辆卫生极差、其中部分车辆未安装防漏斗;

(8)厂区扬尘严重;

(9)码头喷淋设施损坏;

(10)绿色生产管理文件缺失、培训记录缺项;

(11)未对职工体检报告显示的职业病异常进行处理;

(12)第三方粉尘监测频次不足,且监测报告无结论;

(13)粉尘等废弃物排放无专人负责,且无自查记录;

(14)厂区内无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。

2.苏州鑫隆保盛建材有限公司 (吴中区) 

主要问题:

(1)未在配料仓内安装除尘装置;

(2)未在砂石输送皮带下部设置收料装置;

(3)粉料筒仓顶部、搅拌机进料口除尘装置无法运转;

(4)未在搅拌主机卸料口安装下料防喷溅设施;

(5)未配备砂石分离机;

(6)未配备废弃混凝土回收设备;

(7)未设置雨污分流系统;

(8)未设置粉料仓料位控制系统和调节显示装置;

(9)未配备车辆清洗设备;

(10)部分搅拌车上未安装防漏斗;

(11)未在液体外加剂桶外设置防渗漏措施;

(12)未给受粉尘污染较重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具。

3.苏州杭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(吴中区)

主要问题:

(1)搅拌楼积灰很多;

(2)骨料仓未完全封闭;

(3)搅拌楼除尘装置效率不佳;

(4)搅拌主机卸料口下方地面较脏;

(5)固体废弃物露天存放,且未覆盖;

(6)未设置雨污分流系统;

(7)未设置粉料仓料位显示装置;

(8)车辆清洗设备未对出入车辆进行有效清洗;

(9)未在液体外加剂桶外设置防渗漏措施;

(10)未在厂区内公布污染物排放点平面图。

五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
1.严格督促整改到位。各地住建部门应督促辖区内的受检企业整改存在问题,对整改情况开展核查闭合;对受通报的“工作情况较差的企业”,会同各地生态、工信等部门督促落实整改、依法处理。各地于7月15日前将企业整改报告及本单位实地核查报告扫描成pdf文档后,发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(电子邮箱:szzjjjzyc@163.com)。

2.推进设施设备改造。各地工信、生态和住建等部门应从推进企业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,鼓励、支持企业加大资金投入,更新设备设施,为深化扬尘环保工作创造条件。

3.构建长效管理机制。各地住建部门要督导企业对照住建部《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》(JGJ/T328-2014)要求,梳理出本单位扬尘环保工作的“问题清单”和“责任清单”,加强自查自纠,并将问题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;同时,督促企业做好现场作业混凝土泵车、混凝土搅拌车司机教育培训,自觉遵守供货工地扬尘管控“六个百分百”要求,严禁带泥上路、抛洒滴漏,稳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。

 

 

 

 

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7月1日

 

        (此件公开发布)

 


抄送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生态环境局

苏州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  2025年7月1日印发